本劵购药满100元,可使用30元代金券一张。 以此类推,不设找补,过期作废。 本劵收取方式为现金,不计入折扣折让。 本劵不得兑换现金 特价商品,会员日8折商品不参与赠送和使用。 有效期2014年10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. 本劵破损、截角、复印均视为无效。 本劵盖章生效。 本店最终解释权归东骏药业所有. 注:楚雄店买满50元送30元代金卷一张 丰胜路店、团结路店买满30元送30元代金券一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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