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过开展“农村便民药柜”工作,一是解决偏远农村地区依然存在群众购药远、购药难甚至购药贵的问题。我省一些偏远农村地区村里留守人员以老人、儿童居多,相当一部分老年人考虑到路途遥远再加之行动不便,往往选择“忍拖扛”,生病购药成为一块挥之不去的心病。“农村便民药柜”的设置很大程度上契合了村民防病治病的基本需求,是一项深受群众欢迎的民生工程。二是助力偏远贫困农村脱贫致富。引导有社会责任感、社会信誉度高、抗风险能力强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“进驻”农村,发挥企业助推当地脱贫攻坚的作用。优先与贫困群众合作的模式开设“农村便民药柜”,对其进行专门技能培训,帮助解决就业,助其脱贫致富,实现有计划、有目标、有组织的“精准扶贫”,做到助力扶贫攻坚。
同时,各级监管部门以“一试、二明、三导、四清、五查” “五字法”开展工作,即勇于先行先试,明确制度设计,加强主导和引导,理清两个责任,切实加强督查检查,“农村便民药柜”设置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。
截至目前,全省已设置农村便民药柜1219个,有13个州市相继开展了试行或试点工作,有8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参与试行和试点工作。其中云南东骏药业试行工作开展力度最大,已在曲靖、昭通、昆明、楚雄、大理、保山、临沧、普洱、红河、文山等十个州市42个县进行了试点,第一批启动开设了1072个药柜,备案869个,占已开办便民药柜总数的88%。
便民药柜合作对象平均月收入达到了1200元左右,其中,“曲靖大海哨社区南海子专柜” “耿马县孟定镇大寨村专柜” “丽江永胜县光华新民村专柜” “红河州建水县岔科镇清水塘村专柜”等网点,合作对象月收入已突破了2000元,有力助推了脱贫攻坚工作。